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九十七年「後備幹部訓練班」召訓預計於七月辦理,報名時間至今天截止,凡有意願、符合條件者,請立即洽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或各鄉鎮輔導中心辦理。 九十七年「後備幹部訓練班」召訓,規定摘報如下: (一)辦理時間:97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實施。 (二)召訓對象:以優秀後備軍人為優先,年齡在48歲(含)以內(亦即出生日期在民國48年9月1日以後者)。 (三)選員條件:1.忠愛國家、認同輔導組織、品性端正、熱心公益、具領導才能,而有志於後備軍人服務工作者。2.具國中程度以上,或同等學歷畢(結)業者。 3.身體健康,儀態端莊,有正當職業,能吃苦耐勞者。 4.義務役退伍者,在營期間無懲處記錄。 5.志願役退伍者,退伍前3年考績均為甲等(含)以上。 (四)限制因素:1.涉及刑事案件經判決者。 2.有傳染性疾病、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症或其他痼疾者。
報名方式及規定可參閱報章、媒體及網路平台,並以各地區縣市指揮部為報名窗口,接受各界推薦或自行報名;另訓後的運用方式以學員結訓後一週內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聘任為輔導員,正式納入輔導組織幹部行列,協力後備司令部執行「動員演訓、管理服務、人才招募、支援救災」等工作。 洽詢電話:高雄縣後備指揮部(07)747-0126 轉 後服科 |